- 我省出台标准供用电效劳收费方针
- 日前,省物价局出台供用电效劳收费方针,清晰我省供用电效劳收费实施分类办理,其间:对零星低压新装用户工料费、搬迁用电地址工料费、移动表位工料费、电能表检定费等商场竞争不充沛的供用电效劳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办理。
对线路及变压器代保护费、变压器出租费、电气设备预防性实验费、电能表赔偿费等商场竞争充沛的供用电效劳收费,实施商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洽谈断定;对用户改变用电性质或改变户名等手续归于供电企业主营业务规模,接电前查看复查、初勘等归于供用电效劳收费项目中应当供给的效劳内容,均不向用户另行收费。 经过标准,实施定价办理的供用电效劳收费项目由本来的11项削减为4项,削减起伏达百分之六十四,标准后的供用电效劳收费可实在减轻用户和社会担负。我省供用电效劳收费方针的出台,旨在保证和改进民生,保护广阔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供用电效劳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