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布《孝感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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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技术的指导,强化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的管理,促进我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的规定,孝感市建委对应用于工程的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产品实施备案目录管理。
经生产单位申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和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初审和推荐,我委组织市专家组审查,编制了《孝感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产品备案目录》(第九批),现予公告。
全市工程建设应优先选用列入《备案目录》的产品。备案产品另发放《备案证书》。
本《备案目录》(第九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2012年11月18日。原第一批至第三批《备案目录》,由于时效原因,现已废止。
附件:孝感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产品备案目录(第九批)二O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