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〇一七年元旦新年期间商场价格政策提示函
- 2023-02-13 13:22作者:
- 二〇一七年新年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公民群众利益,促进运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避免发作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对我省各运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方针提示:
一、各运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产品和效劳实施明码标价的规则》、《制止价格诈骗行为的规则》等价格法律法规,遵从合法、公平缓诚实信用的定价准则,为顾客供给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效劳。
二、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职业运营者应明码标价,尤其是粮油、肉蛋、蔬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运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勾结提价、奇货可居、哄抬物价,不得经过标价方法或价格手法虚拟隐瞒事实、诈骗诱导顾客或其他运营者进行买卖,在展开节日促销时不得虚拟原价、虚伪优惠折价、虚拟促销原因。
三、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执行票价方针,做好票价公示,禁止强制搭售稳妥,禁止趁节日之机提价。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违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以及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方针。机场、车站与高速公路效劳区的运营场所应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效劳应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和规范,不得乱收费。
四、旅行职业运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规范的公示工作。旅行社应实行价格许诺,旅行购物店不得虚伪打折、虚伪优惠,旅行餐饮场所不得低标高结、含糊标明价格附加条件,旅行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优惠、减免方针,不得经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出售联票等方法变相进步门票价格。
五、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效劳等效劳职业的运营者节日期间应实行价格许诺,按规则明码标价,不得价外加价,不得经过设置两套价格、低标高结等方法诈骗顾客。
六、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活跃引导企业合法运营,一起保护市场价格次序,不得安排运营者勾结提价、限制最低价格、操作市场价格。
各运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示函要求,仔细对照,自查自纠,加强自律,诚信运营。节日期间,我局将采纳明查暗访、专项查看、随机检查等方法,一起约请广阔顾客和新闻媒体,一起展开节日市场价格大查看活动。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示劝诫仍未整改,或被告发经查验事实的运营者或相关单位,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则》从重处分,并经过新闻媒体揭露曝光,一起记入价格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