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局自动作为活跃推动价格争议调停处理工作再
- 为进一步推动价格争议调停处理作业的进行,漳州市物价局自动作为,继十一月份树立价格争议调停作业室及在长运中心客运站树立调停作业点后再出新举措,活跃深化价格争议调停处理作业。 十二月二十四日,漳州市物价局与市司法局联合下文转发《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树立价格争议行政调停与人民调停联接协作作业机制的定见》,并提出四点作业定见: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密切协作、科学对接,一起做好价格争议调停处理作业。二是树立联席会议准则,及时交流价格争议信息,及时调处各类价格争议对立。三是树立健全协作协作机制,优势互补,进步调停作业的水平,优质高效完结价格争议的调停处理作业。四是健全价格争议调停组织,标准调停作业,做好状况记载及相关数据统计作业。 此次定见的出台加强了行政调停与人民调停的联接协作,充沛发挥出价格争议行政调停和人民调停在保护社会安稳、防备及化解社会价格对立中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