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局活跃推动阳光价费进行政效劳中心工作
- 漳州市物价局活跃推动“阳光价费”进行政效劳中心作业,明确要求漳州市直及各县(市、区)行政效劳中心规范收费公示作业,保证做到“五有”、“二争夺”:一是行政效劳中心门户网站有“阳光收费”专栏;二是大厅电子翻滚屏有公示内容与其他效劳项目。 三是中心物价窗口有“阳光价费咨询台”;四是执收单位窗口有悬挂或竖立公示牌;五是效劳规范有一次性奉告收费规范及根据;六是有条件的单位争夺加设自助式电脑、电子触摸屏、灯箱屏展开公示活动。 七是争夺运用微信、语音、短信等多种大众渠道进行公示,力求满意不同大众获取收费信息的需求。